簡章下載→國立臺南海事112-1轉學考簡章及報名表
一、依本校112年6月26日第8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招生名額:水產養殖科1名,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錄取名額。
三、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符合以下資格者。
(一)興趣不合,對學習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者。
(二)原始獎懲紀錄無小過以上記錄者。
四、報名:
(一)日期:112年7月11日(星期二)起至112年7月12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ㄧ號 海事大樓二樓。
(三)應繳文件:
1、報名表(黏貼乙張2吋大頭照) 2、一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3、原始獎懲記錄表(含已銷過紀錄) 4、報名費600元
五、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及面試。
(一)面試時間:112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12:00。
(二)面試地點:本校海事大樓二樓簡報室。
(三)總成績=國英數成績40%+面試30%+原始獎懲紀錄30%。
六、錄取:按成績名次順序擇優錄取,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入學委員會訂定,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七、放榜:112年7月18日(星期二)下午5: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www.tnvs.tn.edu.tw。
八、報到:
(一)112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查驗身分後歸還),並繳交轉學證明書正本、戶籍謄本影本及三個月內兩吋照片電子檔等三種資料,逾期取消錄取資格。
(二)通過本校轉學考試錄取之學生,其學分抵免及科目補修,悉依本校「轉學、轉科學生學分抵免補充規定」辦理,且一經錄取後,在本校修業期間不得要求轉科。
(三)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4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