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27相關內容【轉知】第 62 屆國立暨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請查照。2022-02-21轉知教育部「提升大學通識教育中程計畫」(IGER)電子書2025-07-11轉知2025年「科學探究競賽-這樣教我就懂」活動資訊202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