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相關內容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升學諮詢線上座談會2022-05-03轉知教育部辦理111年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活動2022-05-23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年8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資訊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