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44相關內容檢送世新大學共同課程委員會舉辦「2022通識教育國際學術研討會」資訊,敬邀師長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公告周知。2022-07-06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113年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2024-03-18轉知逢甲大學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第19期)簡章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