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105相關內容轉知『三聯技術』期刊擴大提供免費訂閱及線上數位閱讀服務2022-10-18轉知脫貧自立計畫之「職人講座」活動2022-09-06轉知國立臺灣圖書館112年度「走入紙質文獻修護小日常-圖書醫生研習班」202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