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18相關內容轉知「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府城建城300年補助徵選計畫」2025-02-17有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高中生的「中文思辨與表達」,敬請貴校惠予公告周知,詳如說明。2022-04-20財團法人金車文教基金會函請本校協助發佈「關於淨灘的大小事」教師研習訊息202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