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Post author:學務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6-1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3.學務處 / 032.訓育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Post Views: 21相關內容法務部與「柴語錄」合製反詐騙宣導影片-11401062025-01-07函轉國教署「中學全面性教育教學指引手冊」2025-07-31轉知2023年【衛武營藝企學】上半年節目申請訊息202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