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本校113學年度第2學期寒假轉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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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本校114年1月3日第4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招生名額:
水產養殖科、電子商務科一年級各1名,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錄取名額。

三、報名資格: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符合以下資格者。
(一)志趣不合,對學習生活造成重大影響者。
(二)檢附原始獎懲紀錄,需無小過以上記錄者(含累計三次以上警告者)。

四、報名:
(一)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下午4:00止
上班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ㄧ號 海事大樓二樓。
(三)報名費:600元
(四)應繳文件:
請攜帶證件正本提供查驗,若無提供以下資料,則視為資格不符,不接受報名。
1.報名表(黏貼乙張2吋大頭照)
2.學生證、在學證明或休學證明書等影本
3.原始獎懲記錄表(含已銷過紀錄)
4.在學期間各次期中考成績單

五、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及面試。
(一)面試時間: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
(二)面試地點:本校海事大樓二樓簡報室。
(三)總成績=原就讀學校國英數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錄取:按成績名次順序擇優錄取,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入學委員會訂定,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七、放榜:114124日(星期五)下午500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tnvs.tn.edu.tw

八、報到:
(一)114年2月3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逾期取消錄取資格。請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查驗身分後歸還),並繳交轉學證明書正本、戶籍謄本影本及三個月內兩吋照片電子檔等三種資料。
(二)通過本校轉學考試錄取之學生,其學分抵免及科目補修,悉依本校「轉學、轉科學生學分抵免補充規定」辦理,且一經錄取後,在本校修業期間不得要求轉科。
(三)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學生重讀、轉學或復學後,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