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4年6月30日113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提案】

案由一:修訂本校「轉學、轉科學生抵免學分實施要點」如附件,請討論?(教務處)

說  明:
1.依據教育部114年5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402174號函辦理。
2.依法定名詞做文字修正。

案由二:修訂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如附件,請討論?(教務處)

說  明: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年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2553號函辦理。
2.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之重要提醒事項,如附件。

案由三:修訂本校「學生重補修實施補充規定」如附件,提請討論?

說  明:
1.依據114年6月18日行政會議提案討論後決議送校務會議。
2.本校重補修每節教師鐘點費為$450,重補修開班人數至少應有6人以上才足以支付開科目之教師鐘點。因近期發現重補修教師鐘點費總額占收費總額比例近9成以上,逐漸有收入難以平衡之勢,故擬提出修訂本校「學校學生重補修實施補充規定」之必修以及選修科目皆達6人以上繳費得予以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