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09-2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一、檢附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二、中央各機關(構)、學校現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附件: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附件:健康檢查補助修正對照表Tags: 健康檢查, 教職員健檢, 法規命令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法規命令】有關「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情形之補充解釋相關內容轉知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辦理1101學期寒假「SOLIDWORKS 2022新版本功能暨3D EXPERIENCE 網路協作平台軟體功能介紹研習營」(教師)2021-12-29國立臺南海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資料-11102102022-02-09坊間電商平臺刊登販售大專招生備審資料諮詢、代寫等涉虛偽不實之商品訊息,請教師、學生、家長勿受騙上當2022-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