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自本(111)年3月27日起施行「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請協助周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4月11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32914號函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3月28日北市衛健字第1130093784號函(如附件)辦理。
主旨:轉知臺北市政府自本(111)年3月27日起施行「臺北市新興菸品管理自治條例」,請協助周知所屬,請查照。
說明:依教育部111年4月11日臺教綜(五)字第1110032914號函轉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11年3月28日北市衛健字第1130093784號函(如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