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規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0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具公務員身分,爰於教育部所訂辦法發布前,其兼職規範比照公服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規定辦理,復因其本職仍為教師,爰渠等亦不得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所定兼職範圍及核准程序等規定。來函相關內容檢送客家委員會辦理「111年度客家能力初級認證」之到校施測服務簡章及客語認證輔導費開班申請表,敬邀本校踴躍申請參加。2022-03-09國立臺南海事112學年度第2學期重補修時間表2024-04-07【臺灣省教育會】113年度會員會費繳納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