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3-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82相關內容110年7月校務基金月報2021-07-31檢送教育部第2次修訂之「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1份2022-02-21交通安全宣導影片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