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0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 / 最新消息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檢附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請逕自參閱。附件:銓敘部函 Post Views: 78相關內容112學年度第2學期及113學年度第1學期收取學生代收代辦費收支明細表2024-10-15海事學生獎懲規定112.1.192023-02-10【113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教職員工版、學生版行事曆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