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0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 / 最新消息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檢附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請逕自參閱。附件:銓敘部函 相關內容【升學】113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手冊-連結2023-08-31【升學】111學年度分科測驗考試簡章公告2022-04-01國立臺南海事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期補考】相關資訊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