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0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 / 最新消息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檢附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請逕自參閱。附件:銓敘部函 相關內容【進用編制外專任行政助理面試名單暨面試時間表】2023-02-13轉知教育部「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計畫(修訂二版)」2023-01-10112學年度第二學期開學日程序202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