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臺東縣立蘭嶼高級中學校長遴選簡章

一、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及臺東縣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參加本縣蘭嶼高級中學新任校長遴選者,請詳閱旨揭簡章規定。

三、報名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5年5月15日(星期五)9時至17時。
(二)地點: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臺東市更生路13巷8號)。

四、相關簡章及表件請逕至本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boe.ttct.edu.tw)公告下載 。

公文

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