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國立臺南海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校務封面與會議紀錄11106302022-07-07轉知「113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績優圖書館及推動閱讀優秀教師評選實施計畫」2024-03-25勞動部製作112年度「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冊、勞動教育舞臺劇「打工完全攻略」影片教材,提供本校師生運用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