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98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轉知新北市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辦理111年度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社會領域推動中心「議題融入社會領域教學教案設計徵件比賽」,敬請教師踴躍參加!2021-10-28「111年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2022-03-02113年4月校務基金月報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