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有限責任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112年8月24日社員大會提案章程修改】2023-08-14【學習歷程】教育部國教署-高中學生學習歷程檔案110年度學生課程學習成果分享會2021-12-03【國中活動】112學年度 觀賞水族特色課程體驗探索 報名資訊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