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111第1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11108262022-09-23檢送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辦理「想食‧饗時─臺灣飲食檔案特展」各展次電子海報(EDM),請協助公告2021-11-16110學年度二年級學生實彈射擊體驗活動取消辦理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