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4-2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7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相關內容111年度游泳池救生員甄選簡章 (第二次)2022-04-15國立臺南海事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資料11108292022-08-26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01015梯次小論文寫作比賽得獎名單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