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23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轉知】學校超額教師當學年度未達成介聘者處理方式2022-12-30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職員工防護團演練,訂於113年9月19日(四)下午 13:10-14:10 辦理。2024-09-06111學年度各班教室位置圖2022-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