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國內出差以機關所在地為交通費報支起點問答集」110.12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2-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46Tags: 出差旅費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費用補助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四點有關各機關派員參加國內各項訓練或講習之交通費、住宿補助規定111.04相關內容聘任「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專任助理簡章-第二次公告2022-07-26本校115學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名單2026-06-09國立臺南海事112年度暑假行事曆公告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