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之複決案,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准予補假2日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2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4日中選務字第1110022505號函辦理。二、旨揭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業經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辦理,並以本次選舉為限。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准予補假2日相關內容本校112學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委員名單,如附件。2023-06-08【學習歷程】113年度技高、技專學習歷程審查審議計畫(第三期)討論會4/21、5/5場次2024-04-18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機關人員赴國外出差或進修、研究、實習,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影響,所衍生相關費用之處理原則問答集」1份110.12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