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3-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3相關內容【升學】113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手冊-連結2023-08-31賀!1120310梯次閱讀心得比賽獲獎名單2023-04-21【高三學期補考】113學年度第2學期補考名單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