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2)年4月17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200298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ost author:學務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4-25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0053856a00_attch1下載相關內容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公告,並自111年5月20日開始生效,請協助廣為宣導,請查照。2022-06-02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1年7月26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68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2022-08-10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降低第一線人員作業負擔,已於「防疫追蹤系統」建置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公費家用快篩結果回報功能,並自111年3月22日上線,請查照。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