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4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Post author: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1-11-01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 / 03.學務處 / 035.衛生組說明: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944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二、本次修正係配合指揮中心陸續放寬外出佩戴口罩措施,爰調整暫免佩戴口罩之依循原則,另並補充「有相關症狀」仍應佩戴口罩之規定,以兼顧風險管控。相關內容轉知國立清華大學以全球各地華人中學生及台灣的高中學生為對象舉辦之「華人文化的在地特色」微電影競賽2021-10-05有關本(110)年度COVID- 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校園接種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2021-12-15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