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4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Post author:衛生組Post published:2021-11-01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 / 03.學務處 / 035.衛生組說明: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0944A號函副本(附件)辦理。二、本次修正係配合指揮中心陸續放寬外出佩戴口罩措施,爰調整暫免佩戴口罩之依循原則,另並補充「有相關症狀」仍應佩戴口罩之規定,以兼顧風險管控。 Post Views: 90相關內容跟蹤騷擾防制法「校園跟蹤騷擾事件」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及流程圖2022-05-27國防部示範軍樂隊管弦樂團音樂會─高雄場2024-05-29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辦理「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活動來函1份,報名日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含)止,請惠予廣為轉知、宣傳並推薦優良團體或個人參選,請查照2022-08-08
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辦理「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活動來函1份,報名日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含)止,請惠予廣為轉知、宣傳並推薦優良團體或個人參選,請查照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