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辦理「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活動來函1份,報名日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含)止,請惠予廣為轉知、宣傳並推薦優良團體或個人參選,請查照

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辦理「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活動來函1份,報名日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10月14日23時59分(含)止,請惠予廣為轉知、宣傳並推薦優良團體或個人參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日臺教資(六)字第1110075609號函轉環保署111年7月29日環署授化字第111811565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2條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獎勵辦法」辦理。

三、環保署為鼓勵各界朝向綠色化學,如製程以低污染、低毒性、減少毒化物應用、落實危害預防管理及強化緊急災變能力,促使全民參與綠色化學推動工作,透過公開選拔及表揚績優團體及個人,讓各界學習仿效。

四、「第3屆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分為團體組及個人組,團體組包含企業、政府單位、學術機構、研究機構及民間團體;個人組包含社會人士、學校教職員工、毒化災應變人員或實際從事毒化物管理之專業技術管理人員等,參選須知及活動相關訊息皆已上網,請至綠色化學應用及創新獎網站查詢下載(https://topic.epa.gov.tw/gcai)。

五、本屆活動採線上報名,請有意參選之團體或個人,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完成報名手續及申請書上傳。

六、檢附環保署來函,宣傳海報、banner、icon圖樣請依來函附件說明欄下載,請貴校惠予協助於貴管網站等處刊登,以利各界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