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相關內容轉知「111年高級中等學校新生家長說明會」2022-09-12轉知台灣省教育會-協助社團法人慧治教育協會辦理「第四屆合心育苗計畫」2022-08-11轉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輔導團辦理「第1110315梯次小論文寫作格式說明會」事宜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