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Post author:學務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6-1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3.學務處 / 032.訓育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Post Views: 43相關內容推播112年全國運動會第二支宣傳影片「Team Tainan!一起挺臺南」2022-12-05【轉知】國立台北大學第21期就業服務乙級證照輔導班招生簡章,歡迎踴躍報名參加2025-03-27協助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宣導稅務訊息一則202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