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4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本次修正重點為放寬集會活動(含會展、宴席等)人數上限為室內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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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專區
本次修正重點為放寬集會活動(含會展、宴席等)人數上限為室內8...
主旨: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就有關無症狀...
為使學校教職員工、學生及家長了解疫苗施打前後所需注意事項及相...
一、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確實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