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專區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8日臺教綜(五)字第110...

閱讀全文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請查照。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8日臺教綜(五)字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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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緊急避難疏散並兼顧防疫措施,疾管署已修訂COVID-19 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請查照。

說明:一、依據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110年8月3日「研商CO...

閱讀全文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緊急避難疏散並兼顧防疫措施,疾管署已修訂COVID-19 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請查照。

衛福部業於本(110)年11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一、依本年10月28日及10月29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閱讀全文衛福部業於本(110)年11月2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978號公 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4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20...

閱讀全文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0)年10月19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944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 法」第2條、第9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10月19 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10月19日衛授疾字第110010...

閱讀全文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 法」第2條、第9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本(110)年10月19 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101738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