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本校110下體育班轉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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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依本校110年12月22日第5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 二、招生名額:一年級體育班棒球2位,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錄取名額。
  • 三、報名資格:高中一年級學生,檢附原始獎懲紀錄,無小過以上記錄者(含累計三次以上警告者)。
  • 四、報名:
    (一)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5:00止,上班時間報名。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三)報名費:700元
    (四)應繳文件:請攜帶證件正本提供查驗,若無提供以下資料,則視為資格不符,不接受報名。
    1.國民身分證影本   
    2.學生證、在學證明或休學證明等影本  
    3.原始獎懲紀錄表正本
    4.國中至高一上歷年參賽成績證明影本  
    5.二吋相片二張
  • 五、考試:
    (一)日期:111年1月21日(星期五)。
    (二)地點:本校海事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報到。
    (三)科目範圍:詳情請參閱簡章
    (四)時間:9:00~16:00,詳情請參閱簡章
  • 六、錄取:按成績名次順序擇優錄取,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入學委員會訂定,成績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 七、放榜:111年1月27日(星期四)下午5:00前於本校網站公告https://www.tnvs.tn.edu.tw
  • 八、報到:
    (一)111年2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請學生持身分證正本查驗後發還,並繳交學生本人大頭照電子檔轉學證明書正本健康資料卡正本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正本驗後發還)等文件,逾期取消錄取資格。
    (二)通過本校轉學考試錄取之學生,其學分抵免及科目補修,悉依本校「轉學、轉科學生學分抵免補充規定」辦理,且一經錄取後,在本校修業期間不得要求轉科
    (三)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4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及維護師生健康,請學生及家長(監護人)配合本校相關作業流程規定,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之指示辦理;若疫情升級至三級警戒,本校簡章得依教育部指引或行政指導進行調整並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