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177相關內容「全民英檢」中級、中高級測驗即日起開放報名2022-02-21轉知教育部114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申請資訊2024-12-04轉知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臺南市第6屆兒童及少年代表遴選」第2梯次招募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