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134相關內容轉知「國教署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遴選簡章」2022-12-15轉知「中原大學服務學習雙月刊-112年2月號(第五十一期)」2023-02-17國防部111年全民國防教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