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辦理111年閩南語語能力認證考試,請鼓勵所屬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175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分卷分天」辦理,A卷訂於111年8月6日(星期六)進行測驗;B、C卷訂於8月7日(星期日)進行測驗。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
四、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6日下午5時止,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請貴校惠予協助轉知所屬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19歲(含)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請惠予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五、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請鼓勵並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限量500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111年7月上詢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並於111年7月中詢統一寄送。
六、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11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坫(https://blgjts.moe.edu.tw),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749-3664;服務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