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11012862號函辦理。
二、其餘有關旨案徵件相關事宜,仍請依本署111年2月15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10005397A號函辦理。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周語軒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490;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5月10日師大特教中字第1111012862號函辦理。
二、其餘有關旨案徵件相關事宜,仍請依本署111年2月15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1110005397A號函辦理。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周語軒專任助理;電話:(02)7749-6490;電子信箱:ape.ntn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