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期末校務會議學務處提案一

修正「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如附件一,提請討論? (學務處)

說明:(一)依據國教署111年3月7日來文,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26379號令發布修正。

(二)第六點修正規定指出:『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一日;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

(三)學務處於5/9(一)中午12:30邀請班長偕同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行政同仁召開說明會,各班班長於說明會上舉手投票表達各班意見。 (四)全校共33個班,當天商三乙、養二甲代表缺席,共31個班級投票。會議結果為本校維持星期三7:30升旗集會,當週其餘日數,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擬提請本次校務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