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一、本校111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次代理教師甄選總成績排序名單如下:(一)烘培食品科:A111001總成績85.50分。二、申請複查者請於111年8月25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填妥成績複查申請書並繳交複查費,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依據: 一、本校111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辦理。 二、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本次代理教師甄選總成績排序名單如下:(一)烘培食品科:A111001總成績85.50分。二、申請複查者請於111年8月25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填妥成績複查申請書並繳交複查費,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親自向本校教務處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並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