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3-01-0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相關內容國立臺南海事111學年度第1學期【教師公開觀課】專區2022-11-11110年7月校務基金月報2021-07-31111第2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紀錄1120524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