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體育署青春動滋券宣傳海報電子文宣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6月16日臺教體署產(三)字第1120023904A號書函辦理(如附件1)。

二、為延續動滋券成效,及鼓勵青年族群積極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賽事,讓運動成為伴隨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體育署規劃每年常態性發放16歲至22歲國民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相關規劃如下: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出生日期為中華民國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二)領用期程: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2月31日,逾期失效,若延長領用期程,將另外公告。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驗證碼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台消費使用。動態QR code機制:領取之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上動滋網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領取之動態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四)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五)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三、請將青春動滋券海報張貼於公布欄,並於網站宣傳,鼓勵轉知所屬16歲至22歲學生利用青春動滋券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讓運動成為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

四、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海報檔

海報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