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Post author:學務主任Post published:2023-06-1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3.學務處 / 032.訓育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Post Views: 143相關內容有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輔導團舉辦「創造思考的教室」讀書會相關事宜,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2022-04-08轉知國立臺南一中辦理「校園資安深耕營」2021-10-28轉知教師節謝師影片「從聽話 到對話」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