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教署辦理113年度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

一、依據興中學字第1120009192號函辦理。

二、推薦資格請詳閱活動實施計畫(下載),若教師有意願參加或推薦教師參與評選,請洽教學組。

三、各單位薦報資料收件日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2月底止。

三、相關表件(含推薦表、優良事蹟相關佐證與參考等),可至國立中興高級中學網頁(https://www.chsh.ntct.edu.tw)下載,檢送一式4份、電子光碟1份,郵寄至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