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活動】教育部臺南市聯絡處113年第一屆金嗓盃歌唱比賽實施辦法

三、報名時間:113年4月30日(星期二)17時截止,填妥報名表後(附件1-1、1-2)親送至臺南市聯絡處(第一或第二皆可)或郵寄至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18巷27號(以郵戳為憑),請各校統一推薦參賽,逾期不予受理。

四、比賽日期:

  (一)預賽:5月3日(星期五)。

(二)決賽場地測試(依進入決賽者意願):113年5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12時。

  (三)決賽:113年5月28日(星期二)13時-18:30時

五、預賽繳件日:113年4月30日(星期二)17時前,將檔案上傳至指定位置。

六、參加對象:本市高中職教職員及日、夜校在學(具有學籍)學生,每校學生至多報名5組參加預賽,教職員組數各校至多2組。

七、活動地點:

  (一)預賽:個人錄製檔案參賽。

  (二)決賽場地:國立南科實中國中部演藝廳。

八、比賽辦法:

    初賽僅針對音色、節拍、技巧予以評審,歌曲選擇不拘,惟不得有不雅詞彙於歌詞中。比賽呈現僅以個人演唱及雙人對唱方式進行,並可於歌曲中結合舞蹈等各式表演(含演唱及伴舞者至多5人),也可自行搭配彩妝、服裝造型、自製道具(友善校園、校園安全、反毒)等增加表演效果。決賽比賽歌曲,不得有不雅詞彙於歌詞中,且歌曲選擇僅以主辦單位提供點唱機內的曲目為限(音圓─112年以前的歌曲),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一)預賽:請參賽者自行錄製個人演唱1至2分鐘的影音檔(背景音樂去除人聲、關閉導唱,不受理清唱作品),檔案大小50M以下,並上傳至雲端硬碟【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Xscz_yJuUPDOld6LFgm7SshGewju4bk?usp=drive_link】。上傳之檔名:校名+班級+姓名(2人參賽者,擇1標示)-歌名,例如:○○高中-303班-郭俊鴻-天高地厚。預賽將依成績選出學生12組、教職組3組進入決賽(學生組報名組數若不足12組、教職員組報名組數若不足5組,已報名人員直接進入決賽,承辦單位將提前通知各參賽學校不需繳交預賽影音檔)。

  (二)決賽:於國立南科實中國中部演藝廳舉行,進入決賽參賽者,將於113年5月7日公告於本處網頁。同時,將通知進入決賽之學校,於5月14日17時前請決賽學生繳交決賽歌曲選定表(附件2-1、2-2) 親送至臺南市聯絡處(第一或第二皆可)或郵寄至臺南市南區福吉一街18巷27號。決賽當天上午10時-12時提供場地讓決賽人員測試。決賽開始時,參賽者演出前自行完成服裝造型(或道具準備),承辦單位檢錄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