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5-12-08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114年11月2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9019號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Post Views: 316相關內容國立臺南海事「111年度Fab Lab自造實驗室營運推廣計畫」第三次專任助理甄選簡章及報名表2022-06-22【112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教職員工版、學生版行事曆2024-02-05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費結報常見疑義問答集2026-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