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115年1月20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報告資料及討論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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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務會議教務處報告1150120

提案討論:

案由一:修訂本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如附件,請討論?
說 明:
1.依據114年1月14日行政會議討論後決議辦理。
2.依教育部114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406544D號函辦理。
3.修訂條次、第十一條、第十九條。

案由二:修訂本校教科書選用(作業)規定如附件,請討論?
說 明:
1.依據114年1月14日行政會議討論後決議辦理。
2.修訂內容請參閱附件中的對照表。

案由三:修訂本校學生重補修實施補充規定如附件,請討論?
說 明:
1.依據114年1月14日行政會議討論後決議辦理。
2.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140146號函,主旨:檢送修正「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及「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修訂本校重補修每節鐘點費由450元調整至550元。
3.依據目前本校收支與支出表,故修訂自學輔導每班開班人數為6人調整至7人。

4.依據115年1月5日召開重補修自學輔導專業群科課程整併研討會決議修訂開放校訂必選修之課程供學生選修及增訂開課模式及排課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