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222相關內容新化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邀請「TFC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辦理科技資訊與媒體素養研習-媒體識讀與動手玩查核,敬邀教師參與,請准予公(差)假與會。2022-06-21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1年度『Cool English X 趨勢科技英語資安達人』活動辦法」1份,請本校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2022-04-01轉知弘光科技大學辦理之111年度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少年職業探索營-「無人機空拍攝影剪輯班」訊息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