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135相關內容轉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召喚AI精靈創造多元宇宙──AI漫畫圖像創作甄選」活動2025-09-03轉知2024年第32屆台北國際書展「開學趣書展」活動訊息2023-11-02行政院出版《聯合國人權條約機構平等與不歧視個人申訴案例彙編》電子書,請參考運用202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