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年第11屆「藝術教育貢獻獎」2024-04-22[轉知]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函有關「110年第1次政府資通安全防護巡迴研討會」數位課程事宜,請查照。2021-09-09轉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113學年度第1學期ewant育網開放教育平臺精選線上課程資訊2024-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