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高雄市政府修正「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公告1份,請查照。Post author:設備組長Post published:2021-12-24Post category:006.校外轉知 / 023.設備組旨案公告自110年12月28日起正式生效,原該府110年6月11日高市府交運規字第11038707801號公告廢止。附件一:高雄市政府公告附件二:禁止或限制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 Post Views: 106相關內容轉知國立臺南大學「大數據程式設計」磨課師(MOOCs)線上課程資訊2024-09-02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計畫2022-08-18轉知「第二屆教育部圖書館事業貢獻獎評獎實施計畫」2023-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