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申請/調查】111年2月1日退休案送件及111年度退休意願調查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10月13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28327號函,配合教育部辦理111年2月1日退休案及111年度退休金經費估算調查。

二、如欲申請111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教師,請檢齊申請退休簽呈及相關證件,於10月20日(星期三)中午前送交人事室,俾利本室彙整後配合國教署時程送件。

三、本校教職員如擬於111年度申請退休,請於10月20日(星期三)前將申請退休簽呈(請先陳核)送人事室辦理登記;如未登記者,111年度欲申請退休時,恐將無預算足以核准支應。

感謝同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