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之複決案,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准予補假2日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5-2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4日中選務字第1110022505號函辦理。二、旨揭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業經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辦理,並以本次選舉為限。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准予補假2日 Post Views: 46相關內容國立臺南海事113學年度第1學期臨時校務會議資料11310302024-10-28113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紀錄11403052025-04-23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113學年度第2學期「薪傳.傳心」教師主題團體實施計畫2025-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