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規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0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具公務員身分,爰於教育部所訂辦法發布前,其兼職規範比照公服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規定辦理,復因其本職仍為教師,爰渠等亦不得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所定兼職範圍及核准程序等規定。來函相關內容學生自行參加各項非學校舉辦戶外教學或活動應行注意事項2021-10-20國立臺南海事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紀錄11108292022-09-21國立臺南海事11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各處室提案資料-11208242023-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