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教職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相關事宜

依據國教署111年7月2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93955號函辦理

主旨:重申本署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差勤規定及落實差勤管理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邇來,陸續接獲民眾反映學校教職員差勤異常案件(如:遲到、早退、未請假而離開任所或請假事由虛偽不實)、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或未落實職務代理人制度等情事。
二、重申各校應確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教師請假規則」、貴校教職員工出勤管理要點等差勤相關規定,督導所屬同仁落實執行,並定期抽查教職員工出勤狀況,以維學校良好辦公秩序及紀律。

來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