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0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 / 最新消息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檢附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請逕自參閱。附件:銓敘部函 相關內容112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6號)演習注意事項2023-04-27國立臺南海事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校務會議紀錄11201192023-02-15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公布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