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3-11-10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 / 最新消息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不得從事薦證代言等商業宣傳行為,檢附銓敘部112年10月24日部法一字第11256279311號函,請逕自參閱。附件:銓敘部函 Post Views: 138相關內容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出版「2022年性別圖像」2022-03-10本校海事大樓太陽能發電租用案施工,將於110年1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30進行浪板吊運作業2021-12-08【轉學】本校110下體育班轉學考錄取名單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