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 第二點、第六點調整膳宿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45相關內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3年度訓練需求調查2023-10-31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六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2023-01-04【招生】電子科、水產養殖科特色招生4/23術科測驗規範202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