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正 「 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 」 第二點、第六點調整膳宿費規定,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附件 Post Views: 133相關內容【升學】111學年度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訊2022-03-28【重補修】110第二學期高三重補修課表、授課教師、上課教室、家長同意書(通用)、自主健康聲明書(通用)2022-06-10本校聘任「111自造實驗室FabLab專任助理」面試名單,詳如附件。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