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並自116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主計室組員Post published:2026-07-29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9.主計室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出席費之支給,以每次會議新臺幣三千元為上限,由各機關學校視會議諮詢性質及業務繁簡程度支給。」自116年1月1日起,出席費由現行每次2,500元增至3,000元。教育部來文行政院公文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第五點修正對照表 Post Views: 379相關內容明(111)年1月1日起民國92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2021-12-09【補考】寒假110學年度-第1學期補考名單2022-01-28「第1111015梯次小論文寫作格式說明會」訊息2022-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