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並自111年1月1日生效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1-09-24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一、檢附修正「中央機關(構)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二、中央各機關(構)、學校現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附件:健康檢查補助基準表附件:健康檢查補助修正對照表 Post Views: 16Tags: 健康檢查, 教職員健檢, 法規命令Read more articles下一篇文章【法規命令】有關「公務員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情形之補充解釋相關內容跟蹤騷擾防制法2022-01-18【獎學金獲獎】111-1教育部國教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中畢業生升學當地高中獎學金受獎學生名單2022-12-23【代理教師甄選】公告本校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第一階段成績2025-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