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規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0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具公務員身分,爰於教育部所訂辦法發布前,其兼職規範比照公服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規定辦理,復因其本職仍為教師,爰渠等亦不得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所定兼職範圍及核准程序等規定。來函 Post Views: 142相關內容召開113學年度第1學期「臨時校務會議」,請全校同仁(教職員工)、家長會代表、學生代表準時參加。2024-10-17國立臺南海事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5 次擴大行政會議紀錄2023-09-05聘任「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會」專任助理簡章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