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規範Post author:人事室Post published:2022-07-07Post category:003.校務訊息 / 08.人事室有關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具公務員身分,爰於教育部所訂辦法發布前,其兼職規範比照公服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第15條(兼職)規定辦理,復因其本職仍為教師,爰渠等亦不得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所定兼職範圍及核准程序等規定。來函相關內容110學年度第二學期期末校務會議公告2022-06-16113學年度第1學期及113學年度第2學期收取學生代收代辦費收支明細表2025-04-16【資深優良教師】113年本校資深優良教師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