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30防疫新制)Post author:學務主任Post published:2022-12-02Post category:002.防疫專區1130防疫新制_教育部111年11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7359號函下載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111年11月30日更新)(111年12月1日適用v2)-1下載 Post Views: 70相關內容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24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42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2021-10-08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放寬邊境管制措施,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學年度各國家/地區境外學生(包括舊生及111學年度新生)、外籍交換學生(以下合稱境外生)入境配合調整事宜。2022-10-17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2022-04-15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放寬邊境管制措施,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學年度各國家/地區境外學生(包括舊生及111學年度新生)、外籍交換學生(以下合稱境外生)入境配合調整事宜。2022-10-17